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南京市统计局2025年第3统计督察组于12月22日进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并与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对接沟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治统计造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对防治统计造假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严明纪法责任,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防治统计造假、强化统计监督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
南京市统计局2025年第3统计督察组将紧紧围绕《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内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方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市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做好各项工作,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理解和把握督察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配合此次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积极为督察组开展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受理信访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督察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聚焦重点、立行立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并将其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务实的作风,确保问题逐条整改到位,以高水平的统计服务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统计局2025年第3统计督察组计划对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为期5个工作日的统计督察。督察组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25-68787669;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期限: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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